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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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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广西分所),创建于1959年,占地面积202公顷,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直属的从事药用动、植物资源收集、保存、展示、科普教育;药用动、植物资源保存与利用、特色中药资源、民族药资源产品开发、中药材产品质量检测技术与标准研究;中药材产品质量标准起草以及检测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具体介绍请登录www.gxyyzwy.com)。
为优化人员结构,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我园科研事业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数量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24名。
二、招聘要求
(一)专业要求:遗传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态学、植物学、作物栽培与耕作学、细胞生物学、分析化学、药物分析、生物医学工程、药理学、药物制剂学等相关专业。
(二)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方式
对于符合要求的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以编外人员方式引进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根据当年编制申请情况,按规定解决事业单位编制。
四、应聘者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忠诚党的科研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三)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四)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五)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篇以上(含20篇)或SCI论文2篇以上(含2篇)或总影响因子3以上。
五、待遇
在聘任期间内,除与园内同类人员享受同等薪酬、福利待遇外,还给予以下的优惠待遇:
(一)优先协助申报各种科研课题(项目)。
(二)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经费:博士后10万元,博士8万元。
(三)可按《广西药用植物园科研奖励性绩效分配办法》享受科研成果奖励。
(四)住房:按合同在广西药用植物园工作满5年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可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房改政策规定,向我园申购政策性住房,免交以下标准的建房费:博士后90㎡、博士80㎡,市值70-80万元。
(五)安家费:博士后3万元,博士2万元。安家费按引进协议签订年限逐年支付。
(六)工作条件: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办公、实验用房和科研助手上予以优先安排。
(七)家属及其它待遇:
1.妥善解决配偶、子女的户口、工作安排以及子女上学问题。
2.夫妻双方一起到药园工作的,若配偶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另增加2万元的安家费。
3.若配偶不需要我园安排工作的,除享受相应的待遇外,另增加3万元的安家费。
4.在技术职务聘任上不受结构比例限制,优先聘任。
5.有重大促进作用或有突出贡献的,除享受以上的优惠待遇外,还将另行奖励。
六、服务期限
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服务期限:5年。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5月30日。
(二)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论文扫描件各一份发送至邮箱gxyyrs@126.com
八、资格审查与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组织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联系电话: 0771-5610229   联系人:刘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