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2号),我院2017年施行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为严格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三、招生对象(一)已取得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学生。(二)已取得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学生。 四、教育类型及待遇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类型,专科层次。通过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五、招生计划我院2017年单独招生计划2800人。 六、命题和考试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自主命题,集中统一考试,统一封闭评分。对考生的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进行测评。(一)试卷命题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家和专业教师组成命题组,进行封闭命题;每科目命制三套试题,考试前随机抽取一套进行考试。(二)考试科目及考核办法考试由文化知识考试、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考试两部分组成。文化知识考试:中职毕业(含对口升)及没有取得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社会考生需参加文化知识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各占100分,总分为300分。三科试卷同场考试,考试实行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职业倾向等。测试方式为分组面试。总分为300分。中职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职业技能、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测试方式采用分组实操测试。(三)免试入学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经本人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向我院申请、我院考核公示、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后,可免试录取进入我院学习。符合条件的考生于3月30日18: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高考报名考生号到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资格审查表”,办理相关免试录取手续。(三)考试时间和地点1.考试时间2017年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2017年4月9日(星期日):上午:文化知识考试 9:00-11:00下午: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14:00-17:002.考试与测试地点: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四)评卷由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并参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进行。 七、招生程序(一)网上报名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填报志愿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9时至27日18时,考生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报考。可选报考5个专业。(二)确认报名⒈学院根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及时通知考生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确认报名。⒉学院招生办核对考生身份证后,办理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三)文化知识及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考试考生于2017年4月9日按考试时间安排凭准考证、身份证准时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参加考试。(四)录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文化知识考试、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考核成绩的总和,分类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模式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评价的普通高中生在计划未完成情况下可直接录取。录取工作将在5月1日之前完成,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或录取。(五)公示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单独招生考试入选考生名单上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八、学费及奖助措施(一)学费标准:文科类3300元/生/年,理工类3600元/生/年,艺术类5600元/生/年,医学类44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书费800元/年(前两年分年预交,毕业时按实际书费多退少补)。(二)奖助措施:为确保每位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就读与毕业,学院建立有以“奖”、“贷”、“助”、“勤”、“减”为一体的资助体系。“奖”: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学院另设校内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贷”:开通国家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按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和程序,每学年可向学校申请6000元以下的贷款,做到“应贷尽贷”,在校学习期间免付利息。“助”: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覆盖率20%),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勤”:学院实施“勤工助学”计划,在学院图书馆、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等设立勤工助学岗,让学生业余时间参与学院管理又有一定报酬补贴生活。“减”:学院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学生进行减收学费。 九、其他(一)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院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考生档案退回考生所在县(市、区)招办。(二)对以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三)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四)本章程由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考试委员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