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山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和学科教学指导中心的通知》(鲁教基函〔2023〕50号)要求,经各市教育(教体)局、有关高等学校推荐,我厅组织资格审查、专家遴选,确定了普通高中10个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和学科教学指导中心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7月16日—22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遴选结果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基础教育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邮编:250002;电话:0531—51793763。
附件:山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和学科教学指导中心拟定名单.doc
山东省教育厅
2024年7月16日